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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用卡掛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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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掛失重要注意事項

  1. 網路掛失信用卡成功後,即無法更改或取消,掛失前24小時內被冒用者,持卡人可不負擔任何被冒用之損失。(但在自動化設備辦理預借現金或金融卡提現、轉帳部分,持卡人辦理掛失手續前之冒用損失,由持卡人負擔,詳見信用卡約定條款)。
  2. 掛失手續費用為每卡新臺幣200元整(以本行公告為準),將於下個月信用卡帳單中收取。
  3. 提醒您,本功能僅提供掛失申請,不包含補發作業。若為一般信用卡(即不具金融卡功能之信用卡),您可於三個月內隨時來電遠銀客服中心(02)8073-1166、0800-261-732申請補發,但若超過三個月,則需填寫信用卡申請書重新辦理新卡。
  4. 若為Combo卡,金融卡部分將一併掛失。COMBO卡掛失後,如欲補卡請攜帶身分證正本及原留印鑑並親至本行任一分行辦理補卡,COMBO卡補發將另加收手續費新臺幣300元整。
  5. 正卡持卡人辦理掛失停用手續後,則申辦給他人使用的附卡亦一併停用;惟附卡持卡人辦理掛失停用手續後,正卡持卡人仍得繼續使用其正卡。
  6. 若您掛失之卡片有申請行動信用卡對應之虛擬卡號,則實體卡掛失後其對應之虛擬卡號會一併停用。
  7. 若您有申辦信用卡代扣繳各項公用事業費用(如:水、電、瓦斯)者,將主動移轉至您名下其他有效之本行信用卡代扣繳(含補發之新卡),不須申請變更。惟若您有申辦信用卡代扣繳其他費用(如:中華電信、民營電信、保險、有線電視等費用),或因掛失後不申請補發或未能補發新卡,致您名下無有效之本行信用卡,則請務必向該事業單位聯繫申請變更代扣繳作業,其因此所產生之費用,請您自行繳納。其他相關事宜悉依本行「信用卡代繳各項公用事業費用約定書」辦理。
  8. 若您所掛失之信用卡有結合其他功能或服務者,相關注意事項悉依本行信用卡約定條款、各該卡別之約定條款及特別約定條款之約定辦理。
  9. 其他信用卡相關事宜,悉依本行信用卡會員權益手冊約定辦理。